燃气场站爆炸危险区域和范围是如何划分的?
(1)爆炸危险区域可分为0区,1区或2区,应根据GB50058标准进行划分。
(2)安全区域范围的设定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:可燃性气体存在于所定的空间及所述情况发生的频率,大致可分为:
0区:可燃性气体持续或长时间存于空间,上述情况发生的概率大于0.1。
1区:可燃性气体可能于正常操作情况下存在,上述发生概率介乎0.001至0。1之间。
2区:燃性气体可能于正常操作情况下出现,或上述情况偶尔发生及有关气体只存在一段时间,发生的概率于0.001或以下。
(3)必须对站的布置列出危险区域,站内所采用的带电一起或组件,电力装置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的有关所在危险区域的设计规定。
(4)站内一切潜在性货源或非防爆的带电装置,必须装置于危险区域外。
(5)站的危险区域包括所有0区、1区及2区的范围不可超越站的范围。